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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区2023年秋期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招生登记通告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秋期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招生登记的通告
 

登记对象

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三江新区现役军人、烈士、高校教师(含引进人才)、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优秀管理人才、换房安置等享受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居住地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

报名登记操作办法,详见《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生端操作手册》
 

第一批次登记时间及范围

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29日(5月25日09:00开启登记通道,5月29日17:00关闭登记通道;6月5日前完成录取)。

学校:凉姜中心学校、高店中心学校、志城学校(原顺南学校·中小学)、三江中学、石鼓中学、罗龙中学、江南中学、宋家中学、天立学校

范围:(1)凉姜中心学校(中小学):双城街道凉姜片区。(招生咨询:郭老师13036503979)

(2)高店中心学校(中小学):双城街道高店片区。

(招生咨询:何老师(小学部)15984125283;刘老师(中学部)13990943067)

(3)志城学校(原顺南学校·中小学):沙坪街道顺南社区、红轮社区、志城社区、三江社区、火花社区、新村社区,泡桐村、红花村、羔羊村4、5、6、7、8、9社。

(招生咨询:谭老师0831-5956494 ;18148100658)

(4)三江中学:长江北路西段附四段1号、2号、7号,产业大道1号,宜宾港路北段7号,凌云路105号。

(招生咨询:李老师0831-8088167,18081368661)

(5)石鼓中学:沙坪街道桂山村、解台村、黄金村、大坪村、新兴村、果园村、金山村。

(招生咨询:王老师15328451332)

(6)罗龙中学:罗龙街道片区。(招生咨询:彭老师13778917686)

(7)江南中学:江南镇片区。(招生咨询:肖老师13778945551)

(8)宋家中学:宋家镇片区。(招生咨询:刘老师18989223895)

(9)天立学校(中小学):三江新区范围。(招生咨询:罗老师(小学部)0831—3054666,13808293939;唐老师(中学部)0831—3054666,13700992563)
 

第二批次登记时间及范围

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19日(6月15日09:00开启登记通道,6月19日17:00关闭登记通道;6月30日前完成录取)。

学校:十初中(初中部)、七初中、临港高中(初中部)、三江成外(中小学)

范围:(1)十初中(初中部)、七初中:白沙湾街道白塔社区、河湾社区、荷花池社区、洗马池社区、学堂社区、马鞍石社区、光明社区。(备注:父母固定居住在以上范围内,可任意选择一所学校为孩子进行网上登记。)

(招生咨询:十初中(中学部),陈老师13708026406

七初中,文老师0831-3579596,13568568129)

(2)临港高中(初中部):白沙湾街道新路社区、构庄社区、高丰社区、白沙湖社区、石岗社区、龙顺社区、白利社区;沙坪街道港园社区、龙峰村、羔羊村1、2、3、10社。

(招生咨询:唐老师13890963110)

(3)三江成外(中小学):白塔路1号;大学城路三段5号、9号;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09号、428号、430号、432号。

(招生咨询:郑老师0831--3861888)

 

申请入学安置登记条件

户籍子女(2023年5月22日前入籍)

1.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政策人员子女

三江新区现役军人、烈士、高校教师(含引进人才)、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优秀管理人才、换房安置等享受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1.初中一年级:父(母)固定居住(安置或购房或租房)或工作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购房人员子女(2023年5月22日前入住)

1.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父(母)或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主在划片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入住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务工随迁人员(含产业工人)子女

1.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父(母)或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主在划片招生区域内务工并固定居住半年以上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经商人员子女

1.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父(母)或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主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经商并固定居住半年以上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

户籍子女

1. 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就读子女页)

2.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政策人员子女

1. 户口簿;

2.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 符合优抚政策的证明材料(换房安置:提供当地政府出具的有儿童名字且2022年以后的征地拆迁协议;其他政策性人员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购房人员子女

1.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契税票据(其中,购房合同只需上传主要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如户主不是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就读儿童页)

务工随迁人员(含产业工人)子女

1.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 单位或个人在三江新区缴纳的社保证明

3. 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半年以上)

经商人员子女

1.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 父(母)在三江新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 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半年以上)

录取和调配

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户籍子女→政策人员子女→购房人员子女→务工随迁人员(含产业工人)子女→经商人员子女”,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特别说明

(一)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发布网上登记通告,网上登记结果不作为学位分配的依据。

(二)上传佐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对上传资料不齐或不真实而影响学位分配的,责任自负;对查实已入小学(初中)学籍的儿童,取消学位分配资格。

(三)凡未被填报学校录取又不服从调剂的,按政策规定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四)符合入学条件、有意向就读区内公(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只能登记一次。通过审核后,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并根据学位分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预报到注册,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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