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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2022年小学招生对象、范围划分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长宁镇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在小学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参与报名)。

 
(二)招生政策。
1.根据“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实验小学、希望小学、城北小学、淯江小学、安南小学、开佛学校小学部,招收长宁镇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长宁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县上有关政策,实验小学、希望小学、城北小学在以上适龄儿童招收后若还有空缺学位,可招收部分长宁城区购房户、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淯江小学、安南小学招收城区《关于促进长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城建管函〔2022〕93号)文件规定以外的购房户、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具体划分见附件2)。
3.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2011年联合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和县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非长宁镇城镇户籍的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武警、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港澳台胞)、长宁镇非城镇户籍拆迁户、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等的适龄子女入学,原则上按居住所在地到相应学校就读
4.根据长宁县住建局、自规局、财政局、教体局等九部门《关于促进长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城建管函〔2022〕93号)规定,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期间购房户的适龄入学子女,按照附件1《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促进长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购房户适龄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进行安置。

5.希望小学下辖各农村分校负责招收所辖区域户籍学生及非长宁镇户籍的购房户、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等的适龄子女入学。

 

(三)范围划分。
实验小学、希望小学、城北小学、淯江小学、安南小学及开佛学校小学部的招生范围以长宁镇户籍为依据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另外,淯江小学、安南小学招收的城区购房户、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等的适龄子女入学的范围划分以鲤鱼湾→新华街→街心花园→城中路→万顺街→58米大道为界,面向淯江小学方向安排在淯江小学就读,面向安南小学方向安排在安南小学就读。长宁镇其余村小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
 
(四)所需条件及材料。

1.长宁镇户籍适龄儿童需:①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②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适龄子女需:①县武装部证明及部队证明资料;②现役军人(含武警)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⑤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需:①县民政局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⑤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4.港澳台胞的适龄子女安置需:①县统战部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②港澳台胞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⑤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5.长宁镇非城镇户籍拆迁户适龄子女需: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需长宁镇政府审核签字盖章);②现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政府安置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③拆迁户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⑤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6.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需:①单位一把手签字且单位盖章的正式职工工作证明;②近半年的社保流水;③正式在编在岗职工与需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④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⑤居住所在地证明。⑥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7.在长宁城区购房户:(1)城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户的适龄子女需:①提供商品房备案通知书及商品房购买合同。②购房户与需就读子女的若不在一个户籍本上还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④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2)一般购房户的适龄子女需:①在长宁镇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购房户与需就读子女的若不在一个户籍本上还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④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8.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申请材料:①务工单位一把手签字且单位盖章的半年以上工作证明;②现居长宁的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③进城务工人员与需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⑤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9.在长宁镇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申请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②现居住地租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③长宁镇经商人员与需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原件和复印件;⑤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1.新生信息预登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学生家长于2022年7月3日—7月9日期间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再扫码进入,根据提示填报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上传附件资料完成入学登记(具体操作步骤,请下载附件4 《长宁县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家长端操作流程》)。后台审核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只要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就行,不必抢报。若两个及以上子女同时登记,请使用不同手机号注册。
逾期未在网上登记视为主动放弃申请,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负。
2.条件初审。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县教育和体育局和招生学校于7月10日—7月12日将对入学登记信息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实验小学、希望小学本部、城北小学首先审核辖区内城镇居民户籍儿童、现役军人或武警的子女、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或残疾军人的子女、港澳台胞的子女、长宁镇拆迁户子女、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子女、2022年7月1日(含)起在长宁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子女的信息;以上人员子女信息审核后还有空缺学位,再审核2022年6月30日(含)以前在长宁城区购房户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的信息。淯江小学、安南小学、开佛学校小学部、希望小学农村分校首先审核辖区内户籍儿童、长宁城区购房户子女的信息;以上人员子女审核后还有空缺学位,再审核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的信息。
初审结果会及时通过公众号反馈家长,学生家长用报名申请时的手机微信端登录“四川教育管理服务”查看审核情况。如果7月12日后还未收到初审通知,家长可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查看初审结果。
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请按以下“现场确认”要求准备材料;初审结果为“驳回”的请及时查看原因,根据提示信息,“继续参加其他报名”,另寻学位就读或申请安置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3.现场确认。经初审符合就读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带上上传系统的所有佐证材料,到初审通过的小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2022年7月16日后通过“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逾期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安置。
各小学要把好材料审验关,全权负责材料审查。现场确认后,由各小学下发正式录取通知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持录取通知书按通知时间正式报名入学。
现场确认应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A4纸复印件,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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